我国在2005年对公司法做了大幅度修改,其中本次修改的一大亮点就是放松政府对企业的行政管制,扩大公司与股东的自治空间。但众所周知,国家在私法关系的形成和消灭过程中从来就不是一个旁观者,在民商事法律中,国家的强制处处可见,公司法也不例外。况且,在现代社会中,商事主体在商事活动中的自我调节机制是有局限性的,需要国家以社会的名义进行整体调节。因此本文选择了目前各国国家干预公司治理的主要方式--司法权干预来研究,从司法权干预公司治理的法理基础和本质为切入点,在分析司法权干预公司治理的积极意义的基础上,参考两大法系国家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主要探讨了司法权干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