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步入了急需与国际接轨的时代,但是,中国当前的知识产权保护却存在种种弊端。由于TRIPS不仅对其成员的国内知识产权立法提出了具体要求,而且对知识产权执法提出了具体要求,这就又使我们不能不考虑如何改变原有的与TRIPS相距太远的行政机关的职能、权力及结构,等等。这些考虑如要避免失误,就必然要建立在对TRIPS中提出的知识产权立法与执法问题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应当承认,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立法,大部分就已经是以相应法律学科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又反过来一再推动着研究走向深入,有关研究也一再提出新问题,推动着立法的修订走向完善。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