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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向的意义”与韦伯的方法论个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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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李钧鹏;沈文艺
作者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社会发展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
[沈文艺] 佛罗里达大学社会学系
[李钧鹏]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wdkj&>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社会发展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
语种:
中文
期刊: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ISSN:
1671-8402
年:
2024
期:
01
页码:
111-128
基金类别: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现代化实践与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研究”(22&ZD193);
机构署名:
本校为第一机构
院系归属:
社会学院
摘要:
马克斯·韦伯是方法论个人主义者吗?如果是,他又是什么样的方法论个人主义者?方法论个人主义的关键在于“个人”和“解释”。借助于这两个维度,我们可以对韦伯的立场进行深入的分析。韦伯笔下的“个人”是“有意义”的个人,而韦伯所说的“有意向的意义”并非某种单一层面的固定含义,而是一种“意义关联”。在解释层面,这种形态的“个人”以两种形式参与解释:通过构成性方式参与物质因素的建构,借此间接参与解释;或个人通过意向性解读直接参与解释。正是韦伯的“意义关联”以及由其导向的意向性解读使得韦伯成为一名方法论个人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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