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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隐性营销刑事立法体系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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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
论文标题(英文):
Reconstruction of the Criminal Legislation System of Olympic Ambush Marketing
作者:
崔汪卫;任海柔
作者机构:
[崔汪卫] 安庆师范大学法学院
[任海柔]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
语种:
中文
关键词:
隐性营销;知识产权;刑法规制;体系重构
关键词(英文):
ambush marketing;intellectual property;criminal law regulation;system reconstruction
期刊:
武陵学刊
ISSN:
1674-9014
年:
2022
卷:
47
期:
01
页码:
52-57
基金类别: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奥运隐性营销法律规制反思与制度重构”(21FFXB023); 安徽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民法典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贡献与促进”(AHSKY2020D87);
机构署名:
本校为其他机构
院系归属:
法学院
摘要:
奥运会隐性营销如果情节严重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较大,侵害到刑法所保护的法益,追究其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并不足以遏制侵权行为,则需要我们借助刑法来追究隐性营销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奥运会隐性营销行为情节严重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便可能涉及刑法上的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非法经营罪和虚假广告罪等罪名。我国立法应当降低奥运会隐性营销入罪门槛,不将营利为目的作为犯罪构成要件,且不将违法所得数额大小作为入罪的必要标准。同时,立法者应当根据奥运会隐性营销侵权行为的轻重程度,增加资格刑,加大罚金刑,调整量刑幅度,使奥运会隐性营销得以有效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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