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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的房产税征收模式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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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彭义峰;陈峰
作者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彭义峰; 陈峰] 华中师范大学
语种:
中文
关键词:
征收;房产;十六届三中全会;不动产;房地产;征税;空转
期刊:
中国房地产(上旬刊)
ISSN:
1001-9138
年:
2012
期:
10
页码:
24-26
机构署名:
本校为第一机构
院系归属: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摘要:
从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在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到2011年重庆和上海进行试点征收房产税和2012年在湖北、湖南试点另一种房地产税改革,房产税的征收正在从"空转"到逐步推向全国。然而,房产税要真正推向全国,还有一系列工作需要继续完善。其中,房产税的征收模式尤为重要,而在征收模式中最关健的三点则是税基、征税对象和税率,直接关系到征税是否公平和可持续。一、现有房产税征收模式分析从目前出台的相关政策,房产税的征收模式可以分为三种,即以房地产交易价为税基的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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