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根据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对文学活动的性质作了新的阐释.首先,文学活动作为人的一种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其本质不仅仅是对现实的模仿,更重要的是体现为创作主体对于美的能动的创造性.其次,文学活动具有个人主体和社会主体相统一的性质,同时文学又是最具个体性的精神活动之一,优秀的文学作品应体现个人的自我实现与时代、民族乃至人类意识的契合.第三,文学的使命是为人类寻找和提供精神家园和情感归宿,它在感觉领域上的优势使其对于人的全面解放具有特殊作用.本文认为,文学作为一种审美活动,是实现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