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鄂渝陕豫毗邻地区是一个"隐形"区域,该区域山林之中居住了大量的流民,而政府没有他们的户籍记录,也长期缺乏有效的管辖和治理。这里的流民构成复杂,多来自于周边省份,他们入山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匪帮威逼、邪教蒙骗、赌博欠债等因素,山民往往沦为山匪,山匪内部有着严密的组织结构,势力强大的山匪还与官府勾结。明清官方对该区域采取了一定的抚治措施,曾设置郧阳府为专门的治理单位,采取流民附籍、整治武备、宣讲教化、赈恤抚治等具体措施。但是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理实效,一旦官方治理松懈,教匪等势力便卷土重来,导致该区域治乱反复,民风剽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