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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建立律师在场权制度 兼谈沉默权的理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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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关键词
期刊信息
归属信息
摘要
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刘丽娜
作者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语种:
中文
期刊:
中国律师
ISSN:
1002-9745
年:
2002
期:
09
机构署名:
本校为第一机构
院系归属:
法学院
摘要:
一、律师在场权与沉默权 从广义上看,律师在场权是指在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当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讯问或审讯时,辩护律师有权在场为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要求律师在场的权利。从狭义上看,律师在场权仅指在侦查阶段,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辩护律师在场提供法律帮助,辩护律师根据其当事人的要求有权在场。我们这里所探讨的律师在场权是从狭义上看的。 从国外立法看,英、美、法、意、荷、澳(大利亚)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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