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街道办事处、构筑扁平化治理体系是部分中小城市街居制改革的基本路径."撤街"改革中形成了两种结构模式:"一社一居"和"一社多居",研究发现人口因素和地方政治精英的制度偏好是两种模式的成因.实践中,两种模式均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局限,既有共性也有差异.铜陵"一社一居"在效率提升和赋权增能方面初见成效,贵阳"一社多居"在服务体系优化和参与形式创新方面有一定作为,但两者在社区"去行政化"层面均因受制于宏观的权威治理体制而存在一定的局限.两种模式的改革限度说明街道办的存废不是街居制改革的根源性问题.只有精简政府职能,打造"小而强"政府,同时,积极培育社会组织,激发居民参与,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