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说明 操作指南
首页 > 成果 > 详情

道德诉求的审美表达:托尔斯泰论艺术形式与文学伦理

认领
导出
Link by 中国知网学术期刊 Link by 万方学术期刊
反馈
分享
QQ微信 微博
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王树福
作者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文学理论与批评研究中心, 湖北武汉, 430079
黑龙江大学俄罗斯语言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 黑龙江哈尔滨, 150080
[王树福] 华中师范大学
语种:
中文
关键词:
列夫·托尔斯泰;艺术形式;文学伦理;道德诉求;审美表达
期刊:
华中学术
ISSN:
6522-4099
年:
2018
期:
03
页码:
230-237
基金类别: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白银时代俄罗斯戏剧转型研究(1890—1920)”【17BWW042】的阶段性成果;
机构署名:
本校为第一机构
院系归属:
文学院
摘要:
作为伟大的作家和不朽的思想家,列夫·托尔斯泰通过艺术形式的通俗阐述表达着道德愿景和伦理诉求。他认为,作为文学作品的存在方式与外在形态,文体结构的安排凸显着作家的伦理愿景,伦理诉求的愿景则决定着文体结构的构拟;艺术手法的应用传达着作者的感情色彩,感情色彩的传达亦规约着艺术手法的应用;语言修辞的使用表达着艺术家的道德诉求,道德诉求的表述更宰制着语言修辞的使用。由此,艺术形式与文学伦理之间呈现出不对称和不对等的双向动态关联,其本质是托尔斯泰基督教道德伦理说的审美症候。托尔斯泰对艺术形式与伦理诉求的论述,既可视为俄国现实主义文艺学的文化症候之一,映照出流派纷呈之际...

反馈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确定
取消

成果认领

标题:
用户 作者 通讯作者
请选择
请选择
确定
取消

提示

该栏目需要登录且有访问权限才可以访问

如果您有访问权限,请直接 登录访问

如果您没有访问权限,请联系管理员申请开通

管理员联系邮箱:yun@hnwdk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