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至今未见交付全国人大审议,足见利益博弈之激烈、各方分歧之严重、利益平衡之重要。文章对送审稿与现行法可适用于图书馆之著作权限制条款进行了对比;分析了《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的问题有修订工作专家委员会的代表性严重不足,法律修订过于滞后且缺乏系统性,送审稿未能解决本次修订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等。探析了设立可适用于图书馆之著作权限制的法理依据,对当前适度扩大可适用于图书馆之著作权限制是知识信息的传播和使用方式发生巨大变化,以及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便于教学和科学研究,促进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的现实需要,进而提出了几点对送审稿可适用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