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经验化意识的裹挟下,教师面对学生“问题行为”时,往往缺乏理解的视域,无法把握学生行为的意向与意义。教师理解意识的缺失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表现:一是以事实性代替“心理因”;二是对学生“问题行为”进行类型化评判;三是聚焦于事件或行为本身而不是行为人及其意向性。这导致教师在处理学生“问题行为”时学生立场的缺失,消解了教育的意义。教师应成为理解者,有效地指引学生走出成长的困境。具体来说,在面对学生“问题行为”时,教师应做到以下几点:悬置外在规范,进行非判断性理解;对学生“问题行为”进行“本质直观”剖析,抵达学生行为的意向性;在理解学生成长需要和探索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