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和主权是宪法学中的一对基本概念,也是宪法的一对基本矛盾.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宪法的一切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都是围绕着二者而展开.人权和主权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它们的产生既是人类本性使然,也都迎合了一定的人类需求.这些需求随时代和国别的不同而变化,因此人权和主权也就分别流行于不同的时代和国别,成为不同时代和国别的口号和原则.今天,传统信条下的绝对主义国家主权观遭到了普遍人权的巨大冲击.但事实上,人权对主权的挑战远未达到取消主权的地步.一旦失去主权,人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挑战存在一定限度,它推动了主权新的发展,而不是彻底否定了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