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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行为与责任:基层协商中代表权有效实现机制分析——以泽国镇民主恳谈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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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侣传振;李华胤
作者机构:
[侣传振]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社会学文化学部
[李华胤]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
语种:
中文
关键词:
描述机制;行为机制;责任机制;代表权有效实现;民主恳谈会
期刊:
江汉学术
ISSN:
2095-5634
年:
2021
卷:
38
期:
01
页码:
44-54+126-127
基金类别:
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集体行动视角下村民自治基本单元的重构研究”(17YJC810013);
机构署名:
本校为第一机构
院系归属:
中国农村研究院
摘要:
受规模等因素制约,基层需要通过代表进行协商,因此,如何保障基层协商中的代表权有效实现成为关键。泽国镇民主恳谈会的实践表明:协商代表的描述机制、行为机制与责任机制是基层协商代表权有效实现的重要机制。其中,描述机制是前提,是基层协商代表权有效实现的充分条件;行为机制是核心,责任机制是保障,二者是基层协商代表权有效实现的必要条件。同时,正确处理好群体差异性、内在排斥性与协商问责制,是深化基层协商代表权有效实现的核心问题。最后,泽国镇民主恳谈会在代表权有效实现机制方面的有益探索,对西方协商系统理论发展与回应西方对中国"协商权威主义"的偏见具有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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