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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法律规则完善——以村镇银行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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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类型:
会议论文
作者:
常健
作者机构:
[常健]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
语种:
中文
关键词:
创新与缘由;法律的检讨;法律的修正
年:
2016
页码:
366-401
会议名称:
金融创新与金融法治——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
会议时间:
2016-11-12
会议地点:
中国北京
机构署名:
本校为第一机构
院系归属:
法学院
摘要:
作为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为此,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提出"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该文件的出台表明我国开始从原有农村金融机构的"存量调整"进入农村金融"增量发展"的新时期。[1]2005年至今的中央"一号文件"也均关注农村金融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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