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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办法》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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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曹海晶;徐秀荣
作者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语种:
中文
关键词:
违法行为;金融机构;处罚办法;金融管理秩序;高级管理人员;纪律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行政违法;直接责任人员;适用范围
期刊:
律师世界
ISSN:
1004-0064
年:
1999
期:
11
页码:
6-7
机构署名:
本校为第一机构
院系归属:
法学院
摘要:
金融行政违法与金融犯罪是有区别的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我国新(刑法》已专章规定了金因犯罪的刑事法律责任,为司法机关制裁金融犯罪,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除了金融犯罪行为以外,还有大量的违反金融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施行的《金融违法行为和处罚办法》,为追究金融行政违法的行政法律责任确定了重要的行政法规依据。该办法的适用范围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金出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适用主体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有权适用该办法对金融行政违法的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主体是金融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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