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数据时代,以人工智能技术服务于类案检索,有助于提升案件的查全率和查准率,促进类案类判.人工智能类案检索机制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即萌芽期、试行期与发展期,逐步成为推动审判流程标准化的一种长效机制,促进法官作出正确裁判.但在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诸如检索缺乏刚性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数据库案例总量偏低、种类过少、数据来源较单一,智能系统的案例标识技术尚欠专业等问题,影响着类案检索制度的实际运行效果.因此,人工智能类案检索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应实现从问责为主到激励为先的转变,在赋予法官强制检索义务的同时,探索和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鼓励法官在司法实践中积极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