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辩证吸收对非独创性企业数据(以下简称“企业数据”)确权模式学说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完善企业数据产权制度的具体方案,以服务于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企业数据确权应当结合要素产权理论,跳出传统法律以“物”或“智力成果”为参照的判断逻辑,从数据要素化的视角看待企业数据确权问题,以数据产权作为“元概念”,并结合行业现状和企业数据的价值释放规律推导出分级分类的确权模式。具体而言,可将企业数据分为原始数据和衍生数据。原始数据利益交织、价值有限,产权结构难以配置,应适用责任规则,采取行为规制为主的多元保护模式,以激励数据流通。衍生数据价值较高且权属易于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