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各国中央银行、相关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学者们纷纷尝试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含义进行界定,虽然角度多元、定义众多,但并未达成一致。实质上,基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内部特性和外在影响,从法律视角具体分析可以发现,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作为一类特殊的金融机构,具有动态变化性、强大的外部性及竞争的不公平性等法律特征。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与一般金融机构迥异的法律特点,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风险进行规制,需要在坚持重点监管、安全性优先、合作控制等原则的基础上,完善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界定与识别规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