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我国征地制度存在土地征收目的条件模糊、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有失公平、土地征收的程序设置欠公正、失地农民安置和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土地征收救济机制不健全、土地征收立法模式存在缺陷等问题.土地征收过程中,被征地农民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社会保障权益都受到了某种程度的损害.建议从严格界定土地征收的目的条件、重构土地征收公平补偿制度、完善土地征收的正当程序、健全土地征收救济机制、建立失地农民保障机制、完善土地征收的立法模式等方面采取完善对策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居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