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渔业政策是欧盟领海治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在初步制定时就建立在错误认知的基础上,农业政策的一些思想被不加区别地套用到渔业治理中,罔顾渔业资源有限性的基本特征。平等入渔原则与结构政策逐渐凸显捕捞过度问题,作为对此问题的回应,共同渔业政策在正式出台时推出渔业养护的基本目标,但早先的结构政策与平等入渔实践使渔业治理目标与手段背离。虽然大多数批评者认为欧盟共同渔业政策的改革是失败的,但从2002年开始,共同渔业政策的制度缺陷逐渐得到解决。欧盟共同渔业政策及其改革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一体化进程中存在缺陷的制度在其后的调整问题,由于涉入太多政治妥协,一个专业问题难以获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