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在梳理各类住房公积金定位争论中,重点探讨了各类公积金定位的内在层次结构以及功能定位、目标人群定位与制度目标定位三个容易混杂概念的联系与区别,认为制度目标仍需定位于"解决居民住房问题"或"提高居民居住水平",这是辨别和厘清各类公积金定位问题的价值取向。在此基础上,分析目标定位所面临的"普惠与特惠"、"强制与自愿"、"储金与基金"和"职能与工具"的争论困境。基于此,本文认为制度的存续应坚持强制缴交的特性,但需以基本住房为立足点,改革公积金缴、存、贷等各项制度工具,调整管理体制,引导制度金融功能发挥住房保障的作用,突破现有制度所面临的各种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