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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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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金琳
作者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武汉,430079
[金琳] 华中师范大学
语种:
中文
关键词: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律地位;债转股;中国;金融风险;法律关系;权利;义务
期刊:
教师教育论坛
ISSN:
2095-5995
年:
2001
卷:
14
期:
1
页码:
29-32,54
机构署名:
本校为第一机构
院系归属:
法学院
摘要:
债转股的正式启动是解决银行不良债务,促进国企轻装转制的新曙光.债转股能否达到双赢的效果与它自身的具体运作紧密相关.而运作的关键就在于确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地位.其法律地位主要体现为其自身与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在债转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它对实现债转股的目标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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