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到2019年,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进入国家的顶层设计但又最终淡出,其背后具有深层次的政策逻辑。实证研究发现,该项政策试点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第一阶段,广东清远进行关于\"村民自治重心下移\"的地方预先自主试验;第二阶段,中央政府在总结清远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政策调试和试点铺开,将试点核心内容由\"在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建村民委员会\"转向\"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建村民理事会等组织\",实现全国性的地区试验扩散;第三阶段,中央政府根据政策试点的反馈以决定政策维系或是中断。研究表明,铺开后的政策试点涌现出一系列的组织性难题,影响着政策创新的治理效能和扩散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