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体理论是整个行政法学体系的一块基石,是构建行政法学其他理论的基础。作为宪法的“子法”,行政法与宪法之间有着更为密切的联系。行政法上的很多思考,都来自更深层次的宪法原理。行政主体理论亦是如此,作为一项行政法上的法律技术,行政主体理论的产生并不仅是为了实现某种现实目的,其背后有着深厚的宪法基础,主要包括主体性原则和分权原则。本文介绍了我国的行政主体理论及行政架构的问题,指出对地方人大的角色重新定位代表着整个行政架构的变革,法律分权的平等架构将代替原有的科层架构,因此除了理论和认识的转变外,还需要严格的法律制度予以规制和保障,通过法律手段而非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