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信息技术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深度和广度,改变着传统社区治理主体间的联结方式,呼唤一种主体性认同之上的关系融合社区共同体.与信息技术范式革新相对应的是,主体性的最终确认是依据群体组织与活动方式的选择,实现共同主体性.主体性的伦理意蕴是强调以"人"为核心,实现以人为本、天下为公的公共性.信息技术嵌入社区治理背景下,当前社区形成了"党委政府为主导、社区自治为主体、社区居民为主人"的治理主体行动者配置,进而内生出政府层面的自律与自觉、社区层面的自治与自信、居民层面的自律与自强新伦理要义.鉴于此,主体性视角下社区治理信息化的伦理旨归应遵循"公共性"的基本思路,即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