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说明 操作指南
首页 > 成果 > 详情

美国学前特殊教育政策法规的发展及启示

认领
导出
Link by 中国知网学术期刊 Link by 万方学术期刊
反馈
分享
QQ微信 微博
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汪斯斯;闫燕;雷江华(雷江华
作者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学前与特殊教育系,430079
[雷江华; 闫燕; 汪斯斯] 华中师范大学
语种:
中文
关键词:
教育政策法规;美国学;残疾儿童;教育机构;慈善机构;联邦宪法;教育范围;19世纪
期刊:
现代特殊教育
ISSN:
1004-8014
年:
2010
期:
10
页码:
41-43
机构署名:
本校为第一机构
院系归属:
教育学院
摘要:
一、学前特殊教育政策法规回顾 1788年,美国制定的联邦宪法中规定要保障所有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并且各级政府按照宪法规定,确立了就学义务制,但当时大部分残疾儿童被排除在学校教育范围之外.19世纪,美国建立了大量以慈善为目的的救济机构和教育机构,特别是具有特殊教育性质的慈善机构迅速扩大,就读的大多是各类残疾儿童、流浪儿童、黑人和移民后裔.

反馈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确定
取消

成果认领

标题:
用户 作者 通讯作者
请选择
请选择
确定
取消

提示

该栏目需要登录且有访问权限才可以访问

如果您有访问权限,请直接 登录访问

如果您没有访问权限,请联系管理员申请开通

管理员联系邮箱:yun@hnwdk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