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党内法规清理研究
作者:
陈志英
期刊: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2017年19(1):32-39 ISSN:1000-1964
作者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9;[陈志英] 华中师范大学
关键词:
党内法规;清理;延期清理;包裹式清理
摘要:
2012年根据中共中央的要求,各地进行了党内法规的清理工作.这次清理工作历时两年,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集中进行的大规模清理活动,也是向党内法规体系完善和规范迈出的第一步.从各地的清理实践来看,党内法规的清理主体包括清理权力主体和清理参与主体两方面以及决定权主体和参与、建议权主体两种类型;清理工作分为对党内法规的梳理阶段和处理阶段;清理过程要遵循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和不一致的“四不”标准且要把标准具体细化,要注意处理好党内法规与社会现实的关系、党内法规与其他党内法规的关系、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清理程序要遵循了中央部署的“由近及远、五步走”的步骤;清理方式都属于集中清理、运动清理和全面清理.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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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的结构性分析
作者:
陈志英
期刊:
江汉学术,2014年(6):61-65 ISSN:2095-5634
作者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430070;[陈志英] 华中师范大学
关键词:
治理;法治;合作;和谐社会
摘要:
后工业时代的来临,对社会的价值观念、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都产生了重大冲击。人类需要以新的模式来重新构建秩序,“治理”应运而生。治理是一种不同于统治的秩序构建模式,从结构上讲,需要具备法治、合作和和谐社会三个基本要素。其中,法治是治理的基石,合作是治理的核心,和谐社会是治理的必要条件。因此治理的实现要从三个方面来进行:法治的确立,合作的实现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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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的角色错位与回正——兼论行政主体理论
作者:
陈志英
期刊:
晋阳学刊,2013年(4):123-131 ISSN:1000-2987
作者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2;[陈志英] 华中师范大学
关键词:
国家权力;地方人大;行政主体
摘要:
从1979年以来,地方人大就被认为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这一推论的基础通常被认为是"议行合一"。然而通过对"国家权力"和"议行合一"的基本内容进行分析,就会发现"议行合一"并不能推导出地方人大的现有定性。地方人大的角色错位不但存在着逻辑上的失误,还造成了实务的混乱。因此,需要寻找新的理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对地方人大的性质重新进行确定,使其回正。在寻找的过程中,作为纵向分权技术的行政主体理论也许可资借鉴。这里的行政主体理论指的是经典的行政主体理论,而非我国现有对行政主体的理解。我国现有认识与经典的行政主体理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正是这个差距,使得地方人大的角色出现了错位。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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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模式研究
作者:
陈志英
期刊:
北京社会科学,2012年(5):24-29 ISSN:1002-3054
作者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武汉,430072;[陈志英] 华中师范大学
关键词:
公共预算;预算编制;多年期预算
摘要:
预算过程包括编制、审议、执行和监督四个阶段,其中预算编制是整个预算过程的起点和基础。通常意义上,对预算的关注和斗争集中于审议阶段,而忽略了编制。事实上,科学的编制模式是形成优良预算案的决定性步骤。规划合理的编制模式,不但能防止审议阶段的矛盾聚集和激化,还能有效提高审议效率,避免浪费。合理的预算编制应是一个开放、主动、专业的综合性工作,既能保证反映民意,又能保证技术支持,还能与国家的整体规划相配合。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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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范式下的预算权结构研究——以代议机关预算权为核心
作者:
陈志英
期刊: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30(3):38-46 ISSN:1674-5205
作者机构:
[陈志英]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公共财政;预算权;宪政
摘要:
作为权力的背后资源,财力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权力的效能,财政资源因此成为权力的核心要素之一,对财力资源进行分配的预算制度也因此成为各项权力斗争的关键阵地和场所。从这个意义上讲,一国政治制度的性质和特征都必然要得到预算权结构的支持和反应。因此预算制度、预算权都具有极为重要的宪政意义,也非常有必要以宪政范式来进行研究和构建。从宪政民主和分权的范式出发,应紧密以代议机关的预算权为核心来构建预算权结构。代议机关的预算权应贯彻到预算活动的全过程中,并获得法律、制度以及组织的切实保障。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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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现代性维度下法律的“性别”偏向
作者:
陈志英
期刊:
求索,2011年(5):145-147 ISSN:1001-490X
作者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陈志英] 华中师范大学
关键词:
二元对立;社会性别偏向;法律纠错机制
摘要:
特定时空的法律总是表现出特定时空的价值观。现代性法律既是现代性的体现,也是现代性的结果。因此,现代性所具有的二元对立逻辑也深深的烙印在现代性法律之中。现代性法律是解放与禁锢、平等与歧视的融合。它既呼唤着人的解放,同时又以性别的方式传承了对人的压制。通过对现代性法律塑造、假设的女性形象及女性地位的考察,可以较为精确的勾勒出现代性法律的性别偏向。只有从根本上改变现代性法律的决策方式,其性别偏向问题才能得以解决。为此首先要确立女性的主体性地位和平等原则;其次要合理的界定和认识平等;最后要建立起法律的自我纠错机制。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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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参与权:被忽略的和被误解的
作者:
陈志英
期刊:
兰州学刊,2011年(1):210-212 ISSN:1005-3492
作者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62;[陈志英] 华中师范大学
关键词:
预算;公共财政;预算参与权
摘要:
预算是政府最重要的决策过程之一,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行政活动,处于行政活动的核心地位。基于预算过程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传统观念通常将预算认为是国家或政府单方面的权力行为。而随着“公共财政”理论的出现,抛却专业技术的外衣,预算在本质上乃是政治过程的一个核心,处在政治过程的中心,处理的是一系列的利益关系。因此预算参与权也就应属于公民政治权利的范畴,是民主政治的一种表现方式。其最终实现需要具备法律、技术和程序三个方面的共同保障。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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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性法律中的阴和阳——以性别主义的视角
作者:
陈志英
期刊:
江汉学术,2011年28(2):50-54 ISSN:2095-5634
作者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陈志英] 华中师范大学
关键词:
现代性;主体性;差异;平等
摘要:
作为人类性别构成的一半,女性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基本力量之一。没有女性的全面发展,就不可能有人类整体的全面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女性的存在状态,可以作为衡量社会进步和反映文明程度的标尺。同样的道理亦适用于法律,法律的进步可以用女性的法律地位来进行衡量。通过对法律塑造、假设的女性形象及女性地位的考察,可以较为精确地勾勒出法律变迁的历程以及法律本身的性别特质。以现代性的视角为切入点,通过对法律的性别分析,探讨问题症结及解决之道。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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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架构的改革——以行政主体理论为视角
作者:
陈志英
作者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
会议名称: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
会议时间:
2008-10-01
会议地点:
成都
会议论文集名称: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论文集
关键词:
行政架构;行政主体;宪法基础;主体性原则;分权原则
摘要:
行政主体理论是整个行政法学体系的一块基石,是构建行政法学其他理论的基础。作为宪法的“子法”,行政法与宪法之间有着更为密切的联系。行政法上的很多思考,都来自更深层次的宪法原理。行政主体理论亦是如此,作为一项行政法上的法律技术,行政主体理论的产生并不仅是为了实现某种现实目的,其背后有着深厚的宪法基础,主要包括主体性原则和分权原则。本文介绍了我国的行政主体理论及行政架构的问题,指出对地方人大的角色重新定位代表着整个行政架构的变革,法律分权的平等架构将代替原有的科层架构,因此除了理论和认识的转变外,还需要严格的法律制度予以规制和保障,通过法律手段而非行政手段来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实体上,行政分权、地方自治应作为宪法或法律的基本原则予以规定,并由法律对分权的内容进行细化,明确中央和地方各自的权限范围。程序上,法律须对中央和地方间冲突的解决作出明确规定,包括解决方式、解决机关、解决途径、解决程序等内容。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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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产生形式对法律观念的影响——以古希腊罗马为视角
作者:
陈志英
期刊:
社会科学家,2008年(07):67-69 ISSN:1002-3240
作者机构:
[陈志英]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国家;法律;权利
摘要:
文章通过对西方国家产生的典型形式--古希腊和罗马的形式的分析,阐述了西方人在法律产生时就形成的法律观念.由于法律是和国家相伴随而生的,因此国家的产生形式对法律有着巨大的影响作用.古希腊和罗马的国家产生,都是由于不同等级的人以法律为手段的权利争夺.这样产生的国家不但树立了法律的权威、培养了公民的意识还确定了法律的权利本位.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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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的现代性反思与公共性回归
作者:
陈志英;伍华军
期刊:
现代法学,2007年29(5):27-35 ISSN:1001-2397
作者机构:
[陈志英]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会议名称:
2006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
会议时间:
2006-10-22
会议地点:
济南
会议论文集名称:
2006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论文集
关键词:
主权;传统信条;现代性;公共性
摘要:
主权是国家最基本的构成要素,也是宪法哲学的基本范畴之一。现代化进程中,主权概念似乎从来也没有像今天这样呈现出如此多的争议和矛盾。现代性中存在两股力量,内在性力量和超验性力量。前者导致了人文主义和主体性权利的产生,后者则引起了国家主权和主权传统信条的出现。内在性力量和超验性力量的对立和斗争在主权概念中得以延续。在它的影响下,主权概念发生了分裂,使主权的发展陷入了危机。主权作为一种公权力,具有来源的公共性和行使的代表性(间接性)。只有在宪政国家中,主权才能从单一性原则和超验性中解放出来,真正回归为一种“公”的权力和内在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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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医患关系的新路径——以权力的平等保护为视角
作者:
陈志英
期刊:
法治与社会,2007年(06):273-275 ISSN:1009-3141
作者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2
关键词:
医患关系;法律保障;社会保障
摘要:
随着改革和社会转型,目前的中国社会爆发出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矛盾,其中医疗领域的问题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患者在医疗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特定关系,随着市场化推行过程中,医疗资源分布不合理的弊端逐渐暴露,医疗纠纷增多,医患矛盾也不断激化,并出现了暴力化倾向。这不但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也严重侵害了医务人员的应有权利。影响医务人员权利保障的原因既有国家法律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方面的原因。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切实保障医务人员的权利,也就可以从两个途径来着手进行:即法律保障和社会保障。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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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原则与人权原则
作者:
陈志英
期刊:
社会科学家,2007年(5):97-99 ISSN:1002-3240
作者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陈志英] 华中师范大学
关键词:
国家理性;主权;人权
摘要:
人权和主权是宪法学中的一对基本概念,也是宪法的一对基本矛盾.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宪法的一切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都是围绕着二者而展开.人权和主权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它们的产生既是人类本性使然,也都迎合了一定的人类需求.这些需求随时代和国别的不同而变化,因此人权和主权也就分别流行于不同的时代和国别,成为不同时代和国别的口号和原则.今天,传统信条下的绝对主义国家主权观遭到了普遍人权的巨大冲击.但事实上,人权对主权的挑战远未达到取消主权的地步.一旦失去主权,人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挑战存在一定限度,它推动了主权新的发展,而不是彻底否定了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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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下岗工人的权利保护——从平等的视角
作者:
陈志英
期刊: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5(2):75-78 ISSN:1671-7287
作者机构: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陈志英] 华中师范大学
关键词:
下岗工人;弱势群体;平等
摘要:
在当今中国社会,下岗工人已成为社会弱势群体的构成部分.为了在实质上实现平等和正义,国家和社会需要对其给予特殊的保护,只有这样,他们的权利才能真正得到实现.为了有效地保护下岗工人的权利,在保证他们生存的基础上,更需要为他们的发展创造条件,这要求改进我们的观念和行动.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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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的现代性——以歧视为视角
作者:
陈志英
期刊:
江汉论坛,2006年(9):138-140 ISSN:1003-854X
作者机构:
[陈志英]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歧视;平等;现代性
摘要:
歧视是指社会对待一个人的态度不是根据他的行为,而是根据他的身份。歧视与平等相连,是平等的反面。同平等的三个层面相对应,歧视可以从三个路径来进行——基本权利不相同,非基本权利与差异不对称,具体实施程序、制度和措施上的不平等保护。用这三个路径来分析法律,我们发现法律的表现并不尽如人意。原因在于我们今天的法律是一种现代性的法律,它是现代性的体现,也是现代性的结果。现代性逻辑所具有的问题在法律中都得到了体现。现代性是二元对立的,现代性的法律总体上是歧视的。只有超越现代性,法律的歧视才能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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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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